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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新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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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夜色降临,人群涌入,后海这片遗老遗少们唏嘘不已的没落后花园,立时热闹起来。

    水光潋滟的湖面,清冷悠扬的古筝琴音,匠心独具的中西酒吧,都在这一刻,这一隅斑斓里悄然绽放光彩,京城的夜生活就此拉开帷幕。

    作为京城夜生活的代名词,后海酒吧无疑是出名的,可对才过而立之年的曾权来说,这里却又是陌生的。

    他还是第一次走进夜色里的后海,不为别的,只因酒量极差,一杯就倒,所以对酒吧这样的地方自然也就谢绝不敏了。

    今天来这里也是偶然,只是开车途经,一时起意才下来转转,沿着海岸,漫无目的走过‘过客’、‘胡同写意’、‘白枫左岸’、‘天荷坊’这些诗情写意的酒吧,然后就被‘甲丁坊”这个奇怪的名字吸引。

    伫立门前,望着不时有伤心、失恋、失意的人穿梭流连,曾权不禁自嘲一笑。

    伤心,失恋,失意?

    曾权不愿承认,所以姑且只算失恋吧。

    曾权来京,摸爬滚打已近10个年头,好不容易混出点人样,开了一家唱片公司,又交了个年轻貌美的女友,计划着年底结婚,却不想生意每况愈下,如今连女友也提出了和平分手。

    和不和平的,其实对曾权来说已经无所谓,因为结果注定没什么不同,早早公诸亲友的婚期,怕是也要再一一通知取消。

    丢面还算小,最让曾权无法接受,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居然连个该恨的人都找不到。

    恨他女友?

    曾权做不到!先不说两人相处多年,用情不浅,即便对方真是为星途改签知名传媒公司,弃他而去,他又凭什么去怨,何况对方还在临走前将她多年的积蓄悄悄留给了他。

    也不知在街边站了多久,曾权也向那些失意的人一样,缓缓推开了那扇木门。

    “吱!”

    随着门页转动,迷离的灯光透过门隙飘散而出,先是一点点,渐渐越来越多的呈现曾权面前,炫彩的灯光,强烈的鼓点,劲爆的音乐,声音大的几乎要震聋人的耳朵。

    曾权微微皱了下眉,犹豫要不要离开,最后还是推门走了进去,在吧台寻了处偏角落的空位坐下。

    “先生,喝点什么?”昏暗的灯光下,调酒师随着音乐轻轻摆动着身子,大声问。

    “橙汁吧。”曾权坐在高凳上,轻轻转了转身子,找到一个舒服的角度,正好看的见舞台。

    来酒吧喝橙汁,这样的情况调酒师像是司空见惯了,一点没觉得奇怪,打了个指响,说道,“ok,稍等。”

    曾权不再理会,目光又转回酒吧中央,舞池里充斥着放纵的尖叫声,男男女女疯狂扭动着腰肢和臀部,混着烟草和酒水味,嘻哈、轻佻、熏醉的发泄着无奈和多余的情绪。

    曾权坐在那里,一个人安静的喝着橙汁,与酒吧的嘈杂显得格格不入,就在最后一丝耐性也将耗尽的时候,酒吧终于安静下来,迪曲结束,进入歌手表演的时间。

    “一首<我终于失去了你>,希望大家喜欢。”舞台上,冯倩的话和打扮一样干脆利落,前奏一过,便和着许默几人的伴奏唱了起来。

    “当所有的人离开我的时候,你劝我要耐心等待,

    并且陪我渡过生命中最长的寒冬,如此的宽容,

    当所有的人靠近我的时候,你要我安静从容。”

    歌声渐渐响起,曾权的记忆也回到10多年前,他刚来京城的时候,在工地作力工搬砖、推车,那时候大街上总会响起这首歌,飘进他们的施工墙里,伴着工地“咣咣当当”的声音,让年轻的他热血沸腾。

    也是从那时起,他就想着等有了钱,自己也开一家唱歌的公司,只弄这么带劲的歌。尽管不知道开一家这样的公司究竟要多少钱,但那个时候,他就是一直坚定的相信,只要再过几年,他就能开一家这样的公司。

    直到经历了资金筹集、签约歌手、唱片发行等等一系列的困难,他才知道当初的自己是多么无知。

    也是那时才知道,让他兴起开唱片公司想法的那首歌叫<我终于失去了你>,歌手叫赵传,是话语乐坛一个时代的传奇。

    “我终于让千百双手在我面前挥舞,

    我终于拥有了千百个热情的笑容。”

    这句曾经一度让曾权热血沸腾的唱词,再次被冯倩唱出,即便相隔多年,依旧让他感触颇多,虽然她的音色没有赵传沙哑、高亢,可她极具辨识度的嗓音,却唱出了别样的一往情深。

    “啊,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当我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当四周掌声如潮水一般的汹涌,我见到你眼中有伤心的泪光闪动。”

    没有夸张的肢体动作,没有嘶吼,从始至终冯倩只是站在台上,双手捧着麦克,静静的演绎,优质的音响将她独有的音色传遍了酒吧每一个角落,震撼人心。

    歌曲结束,曾权良久才回过神,似乎用尽了所有情绪,手里端着橙汁,一时有些茫然。

    这时,乐队成员相继下台,冯倩在麦克里说道,“这是我朋友最近才写的一首新歌,应酒吧老板林哥之邀,在这里进行首唱,希望大家喜欢。”

    说完,冯倩便将麦克转交到许默手里,又轻轻说了句“加油!”才款款走下舞台。

    “哎,那个小帅哥是谁?我记得鼓手是个中年男人啊!”一个打扮妩媚的少妇好奇道,像是对冯倩乐队还算熟悉。

    “是啊,我也记得,是个大胡子的男人。”少妇的同伴也奇怪。

    “啊,好帅啊!”和少妇们还有的一点矜持不同,舞台下的小女生们只见许默帅气的面容,就已经尖叫起来。

    “我来的早,刚才就在这听过帅哥唱歌,唱的可好了。”

    “啊,那你要没要他电话?”

    “”

    听着身边的议论,曾权也忍不住好奇,心底没由来升起一丝说不清的殷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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