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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七章 城市的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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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午餐地点是全聚德,嘻嘻……还要陪朋友去潘家园看古玩核桃……)

    我没想到,当我从宾馆里走出来的时候,你出现了,我甚至幻想你是来找我的,让我和你一起回家,可是没有,但是你要送我去宾馆,我已经很感动了,虽然那时候我已经置生死于度外,就像我说的,哪个男人把我怎么样我都不在乎了。

    到了宾馆,服务员很懒,我能感觉到她没换床单,只是喷了水,让被子看上去整洁些,我本来就冻透了,再加上潮湿的被子,后来我就感觉到发烧了,我没有药,恨不得立即死了,可是熬了几个小时,上午的时候我竟然好了,我躺到了中午,出去吃了点东西,着急回家,想离开那个地方,找了个黑车,路上四个多小时,我的心也碎了,可我心里的万般苦楚,却不能和任何人说。

    经历了这么多,我气了老公、惹了老公,我不好,我不乖,我也把自己弄得身心疲惫,短短一个多月,在我却是度日如年,我愿意为你受苦,为你哭为你笑,只是为了不让你离开我,因为我,真的真的爱你,胜过我的生命!

    所以老公我之前说的听你话,不去看你,可能都是屁话,都气到了你,但是有几点我能做到:

    第一,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我,一定不会做任何会伤害到你名誉的事儿,我不会和她说任何事,更不会去找她,因为我有自尊。更因为我在乎你的感受;

    第二我去找老公。真的是因为任性地想念。不是监视、不是看管,更不是想发现什么,我要相信你,就像去年一样;

    第三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能回到咱家,和你,和小黑猫在一起,我绝对不会做之前的傻事。我只想像个小媳妇一样,给老公洗衣服,收拾屋子,做饭……

    老公,我不要诀别,我们不适合这个词儿,这个词儿有很悲壮的意思。我之前的想法给了你很大的压力,你也是为我好,怕耽误了我,可是真的。老公,相信我。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的,我不见得完全信算命的,但我相信缘分,世界那么大,人那么多,我们却相识了,彼此因为爱而在一起。有人说2012年是世界末日,我不信,但我想说的是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为了你,我愿意拔掉身上的刺儿,我愿意忍常人所不能忍,只要能在一起,我要让你成为这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我要给你最好的爱!而老公给予宝宝的陪伴,便是宝宝最大的幸福,有你在身边,真好!没有你的世界,就是一场老电影,没有任何色彩。老公,我等你,去年的6月25日,我们走到了一起,这是我一辈子最幸福的事儿,是我不懂得珍惜,险些失去我等了几年才等来的幸福,这一次,我不会让幸福走掉,爱你,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事业,我要做你最没有侵犯性的乖宝宝,给你快乐,给你一个心灵上最温暖的家!

    爱你,至死不渝!

    胖胖的、为了老公瘦了几斤的宝宝

    如涵放下了尊严、放下了骄傲,放下了自己,和着眼里流的泪、心里流的血写了这封任是谁都会动容的长信,即便是这样,她还是觉得不够,她要挑选一件礼物,和这封信一起寄给赵刚。

    下了班,她直奔新光商厦,精心挑选礼物,穿着几厘米的高跟鞋,不顾脚掌的酸痛,如涵走过了一家又一家店,终于买到了她中意的礼<a href="http:///19181/">零级大神</a>http:///19181/物,一件紫色条纹的衬衫,想象着赵刚穿上它的样子,如涵的心里燃起了一丝希望。

    走出新光,天色已晚,灯火阑珊处,一张张陌生的脸庞掠过,映着这个城市繁华的落寞,光怪陆离。

    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如涵漫无目的地游走着,她的眼神有些飘渺,对身边的一切都是用一种漠然的目光打量。她静静地站在街头,仰头望着漆黑的夜空,无数璀璨的星子,一眨一眨的……

    突然有些迷茫,不知道该往什么地方走,她想起几年前那个夜里,刘明宇提出分手,她一个人在家里也是这般的无助。

    “守望者酒吧?”抬起头,望着自己身侧复古装修的门面,就像是一株永远站在这里的大树,站成了永恒,在等待某个迷失了路孩子。

    她怎么走到这里来了?如涵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心,她记得她好像来过这里。

    同事说,这家酒吧的格调是别的酒吧永远无法模仿的,这里可以有暧/昧,可以有一/夜/情,但是在这里你也可以找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宁静。

    如涵推门走了进去,大厅里闪烁的霓虹,轻轻地划过每一张年轻陌生的脸庞,或失落,或微笑,或寂寞……

    “当云飘浮半公分,是梦中的一生,你共我磨擦得天摇地撼,不开心,再睡到开心,当留在唇上说话,像在嘴边拈花,爱是阔是窄都不用代价,分与合,都不用惊怕,有一梦便造多一梦,直到死别,都不觉任何阵痛,趁冲动能换到感动,这愉快黑洞,苏醒以后谁亦会扑空。

    当嚎哭和枪声,是梦中的歌声,你共我这一场梦里的畅泳,比真实高兴,有一梦便造多一梦,直到死别,都不觉任何阵痛,趁冲动能换到感动,这幻觉不去用,苏醒以后难道你会哭出笑容,也许生死之间也是个梦,无谓弄得懂。”

    ……

    如涵坐在吧台上,听着台上的歌,拿起一杯酒,一点点往自己的嘴里倒,也许醉了,就真的不会有什么感觉,可是偏偏就喝不醉。

    纯净动人的她,从刚刚进入酒吧的那刻起,就引起了人的主意,一个男人以为她喝醉了,摇晃着身体走了过来,坐到旁边的椅子上,把手搭在了她的肩上。

    “美女,自己喝酒多闷呢,还是哥哥我陪你吧。”

    如涵清醒得很,厌恶地看着男人,猛地推开他的手。

    “哎呦,看不出来呀,美女脾气不小呀,看来,你是不知道哥哥我是谁吧?”男人站来起来,靠近如涵,掐住了她的下巴,

    如涵只不过是借着酒劲发泄心里的不满,要是动真格的,她根本就不是一个大男人的对手,更何况她已经有些醉意。

    “一个大男人欺负女人算什么本事!”一个性感却又冷漠的嗓音不早不晚地落了下来,猥琐男的一只手被人用力地抓住,痛得他龇牙咧嘴的。

    紧接着,人群里爆发出一声杀猪般的嚎叫声,那猥琐男双手捂着下/体痛苦地蹲了下来,整个人都在颤抖。

    出手的男人打扮得很潮,在酒吧里很有名,名叫于飞,人称飞哥,颇具正义感,手下有几个兄弟,常常一起维护酒吧的治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常做的事儿。凭他的经验,她看得出如涵绝对不是常逛酒吧的女孩儿,来这里喝酒,多半是借酒浇愁。

    如涵头很晕,若不是他及时扶住她,肯定会摔倒在地上。

    “喂!你没事吧!”于飞不由得微微皱眉。

    “呵呵,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真的,没一个好东西……”如涵笑呵呵地说着,似有泪水迷糊了她的眼睛,脚步凌乱地朝着外面走去,仿佛刚才发生的一切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

    于飞不由得微微皱眉,忽又无奈地扯起嘴角笑了笑,生怕她一个不小心跌倒在地,连忙跟着她离开酒吧。

    如涵醉了,而且醉的不轻,大脑里一片迷糊。凉爽的夜风迎面而来,紧贴着她的耳际掠过,将她的长发肆意地吹乱,有些许地落在额前,遮去了她望向远方的目光。

    “呕——”突然,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只觉得说不出的难受,就像是火烧火燎一样,她连忙跑到一棵树的旁边,一只手扶着树干,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胸口,不停地呕吐着。

    一整天,她几乎没怎么吃东西,胃里空荡荡的,除了有酒精的味道,再也翻不出其他的食物味道。

    紧跟着她身后的于飞眉心紧蹙着,看着她如此痛苦的样子,连忙从跑到不远处的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买了一包纸巾和一瓶矿泉水,然后又折了回来。

    “先擦擦嘴,然后漱口,那样会舒服一些。”于飞淡淡地说道,低沉却很好听的嗓音透着一丝极浅的温柔,他将纸巾和矿泉水递给她。

    如涵缓缓地抬起头,凌乱的长发挡住了她的视线,声音沙哑得厉害,却依旧有些口齿不清地说道:“谢谢!”

    擦嘴,漱口,从来都没有这样狼狈过,她是谁啊!她是沈如涵,从小到大她都像公主般被呵护着,她都是那样的坚强,眼泪对她来说是一种极其奢侈的东西。

    不哭,有什么好哭的!不就是被男人劈腿吗?

    可是,泪水怎么都止不住,顺着她的脸颊流淌下来,如涵已经记不清有多少年没有流过这么多的眼泪了,她一直都觉得眼泪是弱者的代名词,她要做一个强者,一个没有任何人可以伤害到自己的强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