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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章 骑马去省城

作者:大惊小怪的牛肉丸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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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高个蛋呐。

    走在雪原小道上边的陆斯恩此时真是一脸痛苦之色,他思索也思索不太明白,明明自己现在也是中位骑士阶的实力了,光凭借身体力量也是普通人的数十倍,为什么还是奈何不了这让人悲伤的天气,双目通红,鼻涕长流。

    因为是出去消费的,所以这次陆斯恩也算得上是轻装上阵,将他的行李箱留在了家里边,除了那些野外的必需品,他就带了一袋子金子和流氓骑士的脑袋。恼恨这冻人的天气,带着艾莉跟尤娜昼夜不停,只用了六天的功夫,就顺着地图的方向,看到了劳斯的城墙。

    可算是到了,此刻蓬头垢面的陆斯恩也不得不佩服那个敢孤身一个人跑到他领地去讨生活的商人了。就这短短的六天,他都遇上了什么?

    刚进山就被一群山狼跟上了,期间不算它们零碎的骚扰,光是摆开场面的正面攻击,就有三次。再等到四天后一行人狼狈不堪的走出大山的时候,又遇上了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一伙雪原强盗,正被那群野狼骚扰的一肚子火的陆斯恩将强盗们一伙七人,宰掉了五个,还有两个跑了。

    看着那两位慌不择路一头扎进林子里的两个乞丐一样的土匪,陆斯恩在后悔没有带上恶魔陶罐之余,也希望他们能够和那群追到山口的野狼相处的愉快。

    ……

    这么一看的话,貌似皮特竟然是一位武力值爆棚的隐藏角色?一个人就能够在这些地方穿行无碍?不久之后,陆斯恩才了解到了真相。

    比起他佩服皮特,皮特在听他讲故事的时候才是一脸敬佩,不是什么人都敢在大雪封山的时候进林子的。一般而言,即使在夏季,皮特也是绕开了那座山丘,选择一条更平坦的远路来走,大概会多花五天的时间。

    至于陆斯恩嘛,一个是不熟悉周围的地理环境,另外一点就是,并没有捋清那张简易地图的他,在出发后,直接选了一条通往劳斯镇的直线,诚乃真猛士也。

    临近了城镇,因为赶在冬日的末尾,整条路上还是显得非常冷清,一直到了镇子的城墙外边,陆陆续续才多了一些,都是镇子附近庄园内的农民,带着一些个蔬菜,粮食,还有一些没有熬过冬天冻死的鸡鸭到城里边来供给给贵族老爷或者看看能不能换一些什么其他的东西,也有些两手空空的人,冒着寒风看看城里边有没有什么活计。

    这些人,无一例外的,在远远的看到陆斯恩一行人,就在他们还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远远的就保持了距离,一些正面撞上的,也是一边点头哈腰的行礼,一边把自己身上的小商品自以为不动声色的藏在身后。

    陆斯恩不屑的撇了撇嘴,看来在这片地域,只要是骑马而行的人,就会获得别人的敬畏。他也不看看自己,虽然带着两位骑士都未着甲,不过背上背负的阔剑与手中闪烁着寒光的骑枪可都是真家伙。

    临近城门,声响愈加的嘈杂起来,距离还有很长一段,就能听见城门卫兵不耐烦的喝骂与农民们揪心的惨呼。不明真相的观众可能还会认为又是什么底层小民被暴力执法的事件,实际上,这些门卫兵们却根本就没有那个胆子,也并不是他们有多么的高尚,只是城外的庄园全部都是城里边的贵族老爷们的产业,欺负一个泥腿子,说不定就得罪了住在内城的哪个老爷,随便一顿吩咐,自己全家老小就得跟着喝风了。

    他们索取的,也不过就是迪卡尔侯爵规定的逢十取一的进城税。只是这个农民,你随便在他的篮子里边捡条鱼,刨两个卷心菜,他们也跟心头被剐了一块肉一样的惨嚎,就跟烧了他家房子似得。

    说实话,他们一点都不乐意跟这些下贱的泥腿子打交道,最好的是那些进城干活的人缴纳的铜比索也比这些难以收拾的物件来的爽快。更不要说,这些泥腿子身上,就算你使出了吃奶的劲也榨不出多少油水,真正值得他们出手的大鱼,额,好吧,都是像陆斯恩这样的家伙。

    具体的原因是这样的,在侯爵领地的周边,有很多自治的小部落。这些人平时也有从事生产,不过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做一些打家劫舍的勾当,生活的聚集地都建立在人烟稀少的荒山野林中,平时也不宜清剿,陆斯恩前两年过的也差不多就是这种生活。

    但是每逢冬末,这些收获不多,也没有积蓄的山民就会成群结队的下山进行掠劫,侯爵每年在这个时候,除了集合自己领地上兵力,也会雇佣一部分拥有骑士实力,但是却没有受封也并没有其他神灵接纳的野骑士一起去跟这些下山的劫匪们干上两场。

    这些野骑士大多都是一些贵族的远房,富商的次子,和侵略穆恩的那伙流氓骑士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没办法,要是陷落一个村子造成的损失,够得上好几年的佣金了,劳斯镇东边的村子可不像陆斯恩的那个小村子一样,连下山的劫匪都看不上眼……

    就是这种雇佣市场,不光每年都养活了大量(也就是十数位)晃荡在这边的野骑士,增加了侯爵常备军事力量的隐性储备,更是有一些在战场上表现优异的骑士被吸纳进入了侯爵的教堂,成为正规有编制的骑士。

    更有甚者,甚至还会被侯爷分封领地,成为一名采邑骑士,可谓是一步登天,侍奉雄鹿侯爵的十二名骑士中,就有两位是从此起家的。

    在这种活生生的榜样的鼓舞下,每年都有许多(不到三十位)骑士慕名而来,当然,在战争之后,大概其中有一两个会被吸纳入教,十多位状态不变,剩下的就再也没有人看见过他们。

    所以,每年这个时候,对于这些进城的骑士,即使卫兵们任性的提出一些无礼的小要求,在过愤怒的骑士也会暂时的隐忍下来。至于之后嘛,侍奉侯爷入教的骑士或许会为难他们,不过同样作为侯爵的士兵,也不会真的闹到什么大家都收不住场的程度;那些依然保持原样的骑士也不用太过在意,只要他们还想响应下一次的募集令的话;最后,那些死掉的蠢货,应该感谢我们在他临死前帮他消耗了这些他再也用不上的玩意儿。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陆斯恩是正在这个时间,赶上了这杆子事儿。

    在陆斯恩还在离城门老远的时候,几个卫兵就议论开来。

    “头,你看,又来了一头肥羊,至少的有5个第纳尔!”

    “蠢货,你好好看看人家手里边置办的家伙,还有那两匹马,我估计能弄的到10个!”

    “闭嘴吧,两个蠢货,怪不得我们同时加入城卫队,现在你们两个却要听我的,看在这个大肥羊的份上,我今天给你们讲点东西,要是我今天在他身上捞不到30个第纳尔,我这个队长也就不用干了!”

    “啊?”两位神情猥琐的小兵看着他们的队长。

    “他死定了,他绝对死定了!瞪大你们的眼睛看清楚,他身后的那两个女人!”卫兵队长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要不是看在他们是自己心腹小弟的份上,早就两耳巴子扇开,自己一个人独吞算了。

    “哇,好漂亮的女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就是,就是!”顺着队长的指示看过去,对于曙光骑士的面庞,两个根本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兵完全没有免疫力,使劲的吞了一口唾沫,神情呆滞。

    “哼,你们也就这点出息了。”卫队长心中虽然还是略起波澜,不过面上还是不屑,“就冲着那两个绝世尤物,城里边的老爷就不可能会让那个小子活着回来的!”他也完全不关心在他的臆想中两位骑士姬的后续命运,他只要守着他的油水就够了,可以跟酒馆那个******侍女拉好几次的手了,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等到轮到陆斯恩进城的时候,几位不怀好意的小兵下意识的挺直了胸膛。

    “咳咳,站住!”卫队长喝止了陆斯恩,正准备开口说些什么。

    “说吧,入城税是多少,别耽误大爷的时间,你这个光吃饭不干事的蠢货。”一上来,陆斯恩的气场倒是比他还大,到也不是陆斯恩英明神武的识破了这几个小角色的鬼心思。在这个荒郊野领露宿了多日,好不容易看到了城镇,他是忍不住要去找一个旅店好好洗个热水澡,再找一个酒店吃点新鲜点的食物,喝点饮料。

    结果,明明都到门口了,前边也没有几个人,结果卫兵慢悠慢悠的放人,硬是等了好一阵工夫,当然一肚子鬼火。就跟在高速上边开了一整天车,结果到了出口排队还是三五分钟都走不了一辆车的那种情况一样。

    而且陆斯恩的脾气,只要是一骑在马上,就显得有些暴躁,被他称为“怒马症”……

    谢谢各位的推荐票,心里暖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