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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元山火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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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重再三苦劝,穆青云还是准备行动,这一仗势在必行。元山老大的地位决不能允许任何人的挑衅,上一位老大就是容忍了穆青云的不敬,这才让穆青云的胆子越变越大,最后落的一个身死的下场。

    “不用再说了,我们的人马已经行动,这个时候再说这些就是犹豫,大战在即最忌讳的就是犹豫,这一点你应该懂!”

    周重点点头:“的确不能犹豫,可我这心里始终觉得不对劲。”

    “没有啥不对劲的,只要我们这次打赢了,这元山才能真正掌握在我们手中,迟早都会有这一遭,不用担心,咱们兵强马壮,他们不是对手。”

    “我可听说李君已经联合好几十家山寨,能拿的出来的人手和我们差不多。”

    “一群乌合之众而已,被李君的花言巧语蛊惑,真的见了血就能看出来他们是什么样的。”

    周重又点点头:“那咱们就照着一家狠狠的打,让其他人害怕,他们也就散了。”

    “嗯!这个计策不错,就这么办。”

    两方已经摆开车马,准备大战。原本的元山整天都热热闹闹,各家山寨里欢声笑语不断。这几天倒好,一切都变了,没人说笑,没人打闹。要上战场的相互鼓励,一旁观战的静静的看着。元山变得安静下来,静的让人害怕。

    都是盗匪,刀头舔血习以为常。所有人都知道,总有一天他们都会死在别人的剑下,只是这一切来临的时候,心里面还是有些担心。除了那些从本质上就对流血和死没有任何感觉得例外,谁能看破生死?

    孙二麻子哈哈大笑:“这穆老大打的好主意,竟然想把我们各个击破?看来他不知道如今我们都在这追云山,只要咱聚在一起,那他就得苦战,只要他敢来追云山,就让他尝尝我孙二麻子的厉害!”

    三万人的大战,苏任还是第一次见。和后世的那种看不见人的战争不同,这个时代的战争是**裸的血拼。当你一刀砍进对手胸膛的时候,狂飙而出的鲜血会溅你一脸一身,能无动于衷的恐怕没有几个人。从崖顶上看下去,苏任总觉得这是后世的打群架,只不过场面宏大了一些。

    “大哥,他们怎么还不打?”趴在苏任身旁的霍金,等了两个时辰有些着急。

    这地方是整个元山最平坦的一块地方,四周环山,土地贫瘠,没有水也没有树。多少年来元山盗都将这里作为内部争斗的场地。鲜血和血肉浇灌出来的土地非常的肥沃,天气还很冷,却能看见泥土中那一片片火红的花朵。

    苏任摇摇头:“我怎么知道,别说话,看着就是。”

    “啧啧啧!要是啥时候我也能领这么多人上战场该多好。”霍金很羡慕站在岩石上的穆青云:“那家伙就是穆青云吧?铠甲、长剑还有那红色的披风,真的很威风。”

    “威风有个屁用,在战场上穿的越鲜艳,死的越快!”黄十三不屑一顾,指了指对面的李君:“那小子才是个聪明人,把自己弄得和别人没什么区别,真打起来,到处都是乱哄哄的,就算这小子跑了都没人知道。”

    苏任不仅对黄十三多看两眼:“你竟然还知道这些?”

    黄十三呵呵一笑:“以前在温水的时候,守备营一个老家伙说的,我就听了那么几句。”

    “哦,那人呢?”

    黄十三摇摇头:“不知道,被先生在老君观打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他。”

    “切!一个死人说的话你都信?”霍金立刻找到了反驳的借口。

    “他没死!”黄十三连忙解释:“那个老军虽然上了年纪,可我看的出来,年轻的时候绝对是个很厉害的人。”

    苏任点点头:“回去之后就让老苟和刘高去找。”

    “谢先生!”黄十三大喜。

    就在几人说话的时候,山下的两拨人终于有了动静。不像电视上演绎的那样,两军对垒先来个斗将,然后再是冲杀。山下的那伙人都很小心,谁也不敢贸然下令全部进攻,在没有搞清楚对方军阵的情况下,就这么冲出去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穆青云那边派出几支小队做试探性进攻,李君这边也有几支小队出列迎战。几支小队,人数都不多,就在两军阵前,杀的不亦乐乎。场面绝对谈不上好看,血肉横飞谈不上,惨嚎和流血还是实打实的。眼看着自己的小队要被杀光了,又有几支小队从大军中冲出。

    这就是打仗。没有万马奔腾,没有大喊着威武。从一点点开始,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直到整个大军,所有人全被拖进去。

    那一天,苏任带着霍金和黄十三就趴在崖顶,静静的看了一天。霍金和黄十三偶尔还要评判两句某人打的好,和某人杀不好。而苏任一声不吭,就这么看着。几万人在自己眼前互相砍杀,互有伤亡,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从这战斗中,实在让苏任震惊了一把,多古代的战争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战斗是残酷的,几人回到追云山山寨的时候,里面正在庆祝,这一战追云山赢了。整个山寨热闹非凡,杀猪宰羊忙的不亦乐乎。无论是受伤的还是没有受伤的,全被躺在一处,一天的战斗,耗光了他们最后一丝力气。山寨里没有想象中忙碌的医官,也没有人惨呼,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胜利的喜悦。

    苏任看了一圈终于明白,那些重伤员和死去的人被无情的抛弃了。那些已经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人,就这样扔在了那块死地里。这就是山匪的原则,他们只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从来不会浪费哪怕任何一丝的力气。他们很实际,在现实面前,生命的意义对他们没有任何约束力。

    孙二麻子哈哈大笑,一把搂过苏任,嘴里面喷着酒气:“小子,我们胜了,穆青云损失惨重,再也不敢正眼看我们,你最好说话算是,等你的商队回来,就立刻送来东西,老子我可不想也提刀砍了你!哈哈哈……”

    孙二麻子的话引起了众人的共鸣,都跟着孙二麻子一起大笑。

    苏任眼中寒芒一闪,又重新换上无害的嘴脸:“孙寨主说笑话了,我答应的事情从来都不会反悔,到时候就怕东西太多,孙寨主的小寨子放不下。”

    “哈哈哈!”孙二麻子大喜:“这小子说话,老子爱听!”

    李君还是那身文士打扮,一尘不染,静静的坐在座,任凭手下众人调侃。郑新看着苏任在一群大老粗中的应对游刃有余,回头望了李君一眼,李君微微摇摇头。

    “恭喜李寨主率众取得胜利,可惜在下比不上在座的英雄好汉,这种大场面连看都不敢看,没能帮上什么忙,为了给各位英雄庆功,在下明日就让人再准备百石粮草献于山寨,不成敬意,请李寨主笑纳。”

    “苏市掾客气了,也好,明日我便派人前去,此战多亏苏市掾鼎力相助,虽然侥幸胜了一场,然穆青云还有后手,不过我等也不怕他,此战事相信很快就能结束,也好让苏市掾的商队西去。”

    “多谢李寨主,有劳各位寨主。”

    追云山大寨热闹到后半夜才渐渐安静下来。苏任托词不胜酒力,早早就离开酒宴,现在还在打仗,这伙人就这么放心喝酒,若是穆青云稍微有点脑子,来个劫营,他们这些人一个都跑不了。为了以防万一,苏任和霍金、黄十三没有睡在大寨里,去到后山的山洞里休息。苏任打定主意,只要战争一天没结束,这里就是他们的临时住所。

    郑新没怎么喝酒,也没人敢来找他,整晚上都一个人静静的坐在角落里,冷眼旁观着参加酒宴的每一个人。当各寨的寨主喝的酩酊大醉,被人背回去之后。郑新这才深吸一口气。

    “我看那个苏任不简单,还是尽快除掉为好,免得日后对我们不利!”

    李君摇摇头:“不着急,此人对我们还有些用处,至少能激励这些野人的士气,暂时留他一条小命,等他从羌地回来再动手不迟。”

    郑新想了想:“好吧,只要你不忘记了我们的使命就好。”

    “哈哈哈!”李君大笑:“使命!咱们来元山这么多年,等的不就是现在这一刻吗?既然已经开始行动,那就离结果不远了,咱们布置了这么多年,是该起作用的时候了。”

    那一夜就这么静悄悄的过去。清晨的冷风从山洞外面灌进来,冰冷的洞穴更加寒冷。原本霍金是准备生火的,却被苏任制止。来这里就是为了躲避兵灾,生了火岂不是正好告诉敌人,这里还有人。

    顺着山道重新回到大寨,大寨里依然静悄悄的。昨天折腾到大半夜,能正常醒来的没有几个。这时候是偷袭追云山最好的时机,苏任要是统帅一定会带兵前来。

    苏任几人腹中饥饿,昨天晚上只顾着喝酒,没怎么吃饭。刚刚拐过一道弯,一个黑影嗖的钻进旁边的茅草屋中。不等霍金和黄十三追上去,那黑影连续穿过好几间茅草屋,快消失在林子里。